[叶黄]勿忘
一时冲动,乱七八糟,ooc严重,私设如山。
罢了。与其相濡以沫,不如忘于江湖。
怕只怕,连相忘也是奢侈了。
不必忘,不必忘,这样记着,这样烙在心上,占据彼此内心的小小一隅,直至死,直至葬入黄土,直至化为尘泥,都记着。
记着,记着那人,记着与那人的故事,一点一点地回想,刻骨铭心地记住。
这样记住,转世投胎了,也更容易寻找吧……让我再看看,让我记住你。
叶修。
战矛刺入,利剑刺入。
战场瞬间崩溃,数十万声呐喊与炮火共舞,相遇,绽放。利刃银光在火中闪动,一冷一热,恰是战场。无数人在一瞬之间被碾碎,成为下一个盛世的基石,成为下一个暴力换来的表面太平的祭祀品,无端为猎猎旌旗染上了冷酷的颜色。 战场上殷红的血色啊,最是热烈,最是无情。
结果如何,有的人,再也看不到了。
他们也许连马革裹尸都不可能了。
冥冥之间,黄少天听到讶异的自己说:“我还想让你把我埋到凤凰山底呢,老叶。”
他能感受到胸口鲜血正涌,却一点都不痛。
“真是,哪儿不行啊,反正我最后还是得陪你。” 叶修躺在他身旁,实在不想一声不吭地走。
“生逢乱世,战场上倒下也是不错的归宿,况且是你了结了我的。”
他用尽最后一点力气,摸索着找到了身边人,握住了一只逐渐冰冷的手。
他们在心里笑了。起码最后不是一个人离开的。
叶修是嘉世国定平公之后。他身上流着忠良的血液,继承的是开国大将的一腔报国志,至忠至纯。
他知道皇帝与朝廷的腐败,知道无数风波后污浊的交易与复杂的关系,知道百姓想要活下来的不易。他去边陲平乱,沿路见到的死尸,都不是他的士兵,而是饿殍,是他们的妻儿。
一人的渺小,此刻暴露无遗。
就算他被人称为斗神,打多少胜仗,百姓的生活并不会有丝毫改变,内忧外患,反而更可能增加负担。而功高震主,说不准哪天就兔死狗烹了。
他也想过离开。
可是他的血不允许他在国难之前退缩,他必须顶天立地,他必须承担。若是他离开,恐怕嘉世要亡,流的血会更多。谁,又想看到这场面呢?
所以,在又一次战争打响时,他再次披挂上阵,面对他心尖上的那个人,同时,刺出那致命一枪。
他相信黄少天理解他。
他们的相遇正是凤凰山 。
叶修当时已名震天下,却神龙见首不见尾。除了日常操练军队,偶尔也会出没于江湖中,或是寻找一些锻造兵器的材料,或是惩恶扬善,不少人因此妖魔化了叶修。
一日他兴致正好,如凤凰山踏青。这凤凰山山如其名,从高处看如一只欲飞神鸟。山间茂林修竹,清流急湍,瀑布飞漱,鸟语啁啾,端的是一处宝地。叶修正要摸出烟斗,却捕捉到了一丝异常。
军旅生活使他警惕,当即凝神细听 ,却是一阵急促的脚步,接着是兵刃出鞘之声。
“啊哈!我说你们两个逃犯好好地不在家种地出来打劫干什么,真是闲得无聊,别说什么生活所迫,你家几十亩地都是靠抢来的?最见不得你们这种。哼,恶有恶报,抓住你们就老实待在狱里呗,还非跑不行,真是不自量力,不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吗,你们不还是被我追到了?别抵抗了,束手就擒吧!”还有一个少年人的喋喋不休。
说话是一码,那少年足下却不停。兔起鹘落间,已倒下一个。“哎算了算了老大说要抓活的,得嘞,还有你,看剑!连突刺升龙斩落凤斩三段斩斩斩斩斩斩,别跑你怕了吗——哎呀哈哈,轻功不到家吧?看我鹰踏!”
不过半顿饭时间,两个劫匪就被捆成粽子,即将送到衙门充当端午慰问。
而叶修,正躺在树上笑着端详少年,嘀咕一声:“挺吵啊。”
那少年不过十六七,稚气未脱,初见英姿。本来出招狠辣决绝,招招刺人要害,宛如一冷面杀手,只不巧,小伙子太爱嚷嚷,一嚷就是一大串,外加一颗虎牙,那点英姿可以不计,只有可爱了。嗯,可爱。
少年显然也注意到了他,又握紧了剑柄,眼神凛冽:“谁?”
“哈哈 ,被发现了啊。”叶修跃下,笑得有点促狭,“小伙子身手不错,就是话多了点儿。”
少年垂眸不答,莫名有些心慌。那个人,武功高强却显得有些羸弱,剑眉星目却没一点架子,甚至是没脸没皮。看到这人,他连呼吸都有些不稳了。
片刻间他反应过来,瞪大眼睛叽叽咕咕又说了一堆。叶修却没听,只是默默记下了这个少年,他知道自己忘不了他了。
“起手可以用三段斩的,直接抢得先机。” 叶修突然说。少年脸上写满了不服,心里倒也钦佩。
叶修又道:“小兄弟看着倒也豪爽,要不咱喝一壶?”“……成。”
就这样,叶修记住了少年的名字。黄少天。
叶修给他留了个“叶秋”的名字,黄少天并未多想。
他们后来也不时见面,喝酒聊天比武互怼。平平淡淡,却也早已成为好友——甚至是更深一层的关系。
至于他们的为何相爱,两人都说不清;若说过程,也没什么惊天动地的,或许早就在彼此心里占了一席之地。至于确定情感,可能是在叶修众叛亲离之时,黄少天的陪伴吧。
反正情到深处,早已心照不宣。
黄少天原先是蓝雨国广州府的一名小捕快,年少气盛, 在蓝雨边境不断被侵扰时偷偷跑到军队,目睹了残酷的战场,坚定保家卫国的信念。他被前主帅魏琛发掘,提拔为先锋。后魏琛被冷箭所伤,无法再上战场,便把主帅之责交予喻文州。
喻文州熟读兵书却是一介书生,连刀都使不熟。黄少天在军中认识他,曾很不屑于此。但随着一场又一场胜仗,他们配合愈发娴熟,二人也成为挚友。
一次嘉世与蓝雨的冲突,喻文州派黄少天去打头阵。
小将一身蓝边银甲,披风飞扬,手持利剑冰雨,催动了胯下骏马。他势在必得,直到看到对方的将军。虽然面具遮脸,但熟悉的身姿,让他五脏六腑坠入冰窖。他还是迎了上去。
叶修骗了自己,他们早已是敌人。
果然还是斗神叶修啊。往日的随意收敛,取而代之的是锋芒锐意,铁甲凛若霜晨,一杆却邪,寒光闪动,何其锋锐。
只是叶修何尝不惊,何尝不哀。
黄少天败走,他找不到对方的破绽。
结果还是嘉世胜利,虽然双方皆损失极大。
后来叶修麾下的将领将刘皓妒忌主帅之才,与朝内串通,连上数道弹劾奏章,直接免了叶修的帅位。
黄少天知道他们战场上是敌人,但还是不时去找叶修,果然忘不了。相处时越是心慌,话就越多。对于叶修,那段日子里,黄少天带点闽南味的闲话几乎是一种寄托。
嘉世赦免圣旨传来。叶修离开之时,送给黄少天深深一吻。但他向来算无遗策的脑中却发出了一种名为“不安”的信号。
叶修回去了,很快,嘉世蓝雨间爆发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战。这是统治者的决策。
注定不得善终。
鏖战三年,嘉世主动。
蓝雨帅帐中,弥漫着凝重气氛。一张战帖,压得所有人都有些喘不过气。叶修下了战书,三日后决战。
这是要结束了。三年的消耗太大,赋税徭役更加繁重,饿死冻死战死之人,十有五六。
黄少天主动请缨,他想给国家,给自己,给叶修一个交代,再拼一次。即使他知道,此战他必败 ,甚至会死。叶修此战定然会全力以赴,但他也可以重创叶修。
嘉世主心骨仅是叶修,若伤了他,势必影响战局。
“不过小爷这辈子估计就完咯,可怜我这风华正茂啊!”他摇摇头,研墨提笔。
“叶修亲启:
心悦于君,奈何缘浅,真乃造化弄人焉。
此战后,葬吾至凤凰山下,勿忘携酒来谈。勿忘纸钱。呵呵。”
极为简短,黄少天实在不知该如何落笔。他叹口气,把纸压在文书下。
走了。
他不知道,当冰雨刺穿叶修护心镜时,叶修嘴角轻轻勾起。
叶修早已准备这样。他命殒沙场 ,黄少天也必须要被他杀死。
届时双方定会议和,而后休养生息,整顿军备,恢复生产,给百姓一点喘息的机会。至于与其他国家,他早已巩固了边防,朝廷也签订了和约,这样起码能和平五年、十年甚至二三十年。一条命是值了。
这样,不负国家。他也想把最后的时间留给儿女私情。
和黄少天一起赴死,是他的最好归宿。
终是不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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